省农业农村厅召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专题宣讲会,省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厅长刘棕会主持会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已于2024年6月28日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出台,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对于巩固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维护好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实现共同富裕等具有重要意义,肖鹏教授围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立法背景、核心条款以及实践操作中的注意事项,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农民群众宣传讲解法律要求,统筹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文件的立改废工作,指导各地修改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要高度重视和发挥调解、仲裁在化解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完善仲裁体系建设和调诉对接、裁诉衔接、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