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以下对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经调查,贷款对象已按时还本付息,根据《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的补充通知》(温人社发〔2023〕104号)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期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15日,公示举报电话:0577-88530241序号贷款对象贷款期限贷款金额(万元)贴息金额(元)1李诗箴一年6063002陈安娜一年6067853郑丽武一年3060004陈浩翔一年30133505温州乾和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一年14034500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