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人社文〔2019〕220号),企业与技工院校合作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可按照中级工班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班每人每年6000元标准给予培训补贴,企业按规定可申请预拨不超过50%的补贴资金,培训任务完成后,根据企业申请、人社部门审核,由同级财政部门根据补贴标准据实予以结算,及时拨付其余补贴资金,对未按照计划完成培训任务的,根据未完成情况,由人社部门追回(扣回)预拨同等名额的50%财政补贴资金,不再拨付其余补贴资金,福建创四方电子有限公司、福建创四方传感器有限公司、福建创四方电源有限公司、福建创四方电气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与南平技师学院合作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班已结业,申请补助资金共计33.25万元,福建创四方电子有限公司30.25万元、福建创四方传感器有限公司1.2万元、福建创四方电源有限公司0.6万元、福建创四方电气有限公司1.2万元,对申报情况有异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