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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请对《松江区土方消纳场所、暂存中转场所管理办法(送审稿)》进行合法性审查的请示

松江区人民政府 | 2025-05-09
消纳场所(以下简称卸点)是指符合《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相关管理要求并已完成备案,是指建设工程项目回填类以外利用集体土地、全民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设置的暂存和中转土方的临时场所(在本办法称“中转卸点”),所有卸点的消纳使用由区土方工作专班消纳调度组统筹调配,区绿化市容局、区规划资源局、区建管委、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交通委、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区城管执法局等部门组成的区土方消纳保障和综合治理工作专班,消纳调度组主要负责本区重大工程项目土方消纳处置调度和保障,第五条【规划选址】区级卸点由区规划资源局、区绿化市容局牵头,规划区级中转卸点作为本区范围内市、区重大工程土方应急消纳场所,会同街镇(经开区)将符合条件的需要受纳土方的减量化地块、储备地块、农业产业项目、水务项目、新改建道路项目、绿化造林、环境综合整治等地块纳入区、镇一般卸点和中转卸点,区绿化市容局负责储备库的动态管理,第六条【监督管理】区级、镇级卸点分别由区绿化市容局和街镇(经开区)建筑垃圾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区绿化市容局加强对全区消纳卸点建筑垃圾处理的监督和指导,区规划资源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委、区水务局、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区绿化市容局将相关许可核准信息告知出土点、消纳场所经营单位,第十五条【资金使用】区、镇中转卸点收取费用用于中转卸点的硬件设施投入、运营等日常管理成本以及二次出土运输和消纳成本,保障重大工程建设:优先调配市、区重大工程土方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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