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有关单位:根据《云南省新时代“银龄人才万人计划”实施方案》(云厅字〔2024〕43号)、《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云科规〔2022〕5号)、《云南省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云科规〔2023〕8号)等规定,省科技厅认定楚雄楚源乡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张其安等40名同志为2025年云南省银龄农业科技特派员,认定云南省嵩明县蔬菜产业科技特派团等9个团队为2025年云南省科技特派团,认定保山市龙陵县畜牧工作站赵其毅等2145名同志为2025年云南省科技特派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25年云南省“银龄农业科技特派员”、科技特派团和科技特派员,认定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自2025年1月至2027年12月止,不再重复给予经费支持,三、请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进一步创新机制,五、请各州(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到云南省农村科技服务中心统一领取本地区、本单位2025年科技特派员认定证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0871-63169621,0871-63194887,附件:1.2025年云南省银龄农业科技特派员认定名单2.2025年云南省科技特派团认定名单3.2025年云南省科技特派员认定名单云南省科学技术厅2025年5月13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