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了解《博乐市鼓励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的实施效果,根据相关政策评估工作要求,对《奖励办法》开展后评估工作,一、评估工作基本情况㈠评估目标本次评估旨在全面评估《奖励办法》的制度设计合理性、实施绩效、社会影响等方面,㈡评估范围与对象评估范围涵盖《奖励办法》实施以来全市范围内符合申报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及相关部门,评估对象包括享受奖励政策的企业、科技管理部门、财政部门等,向享受奖励政策的企业发放调查问卷,《博乐市鼓励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办法》在制定权限方面,且与上级鼓励科技创新、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政策导向相契合,奖励对象明确为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的企业,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宣传、审核等成本合理,众多企业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㈣加强政策协同加强《奖励办法》与其他相关政策之间的衔接和协同,五、评估结论通过对《奖励办法》的制度设计和实施绩效进行评估,该政策在鼓励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转型升级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