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金湾区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建设管理,提升研学服务专业化水平,健全科学准入机制,促进研学实践教育市场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珠海市教育局等9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五色缤纷”主题研学建设的实施意见》(珠教体〔2024〕20号)的有关要求,参照《珠海市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珠教体〔2023〕12号),我区制定《珠海市金湾区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评定办法》,为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于2025年5月3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一、电子邮箱:jyjdtwys@zhuhai.gov.cn,二、通信地址:珠海市金湾区东珠路19号教师发展中心(邮编:519090),信封上注明“金湾区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评定办法意见反馈”字样,附件:珠海市金湾区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评定办法.doc珠海市金湾区教育局2025年5月13日(联系人:覃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