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组织开展2025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申报企业按照《2025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指南》(附件1)的要求尽快进行申报,本次支持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进口的产品或执行合同的技术,《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24年版)》第二部分鼓励进口的重要装备以通知附件2为准,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应于5月23日(星期五)前递交汕头市商务局(径送对外贸易科,纸质申报材料须每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材料需有封面、目录和页码,须附有中文翻译件,在递交材料时,工作人员将对要求提供的复印件进行原件审核,电子版申报材料(所有页的扫描件合并成一个PDF文件)请发送至stwmk901@vip.126.com,递交纸质材料时须按要求进行登记签名,并与工作人员确认收到电子版申报材料后方可离开,汕头市商务局2025年5月13日(联系人:陈恩临,附件:1.附件1.2025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指南.wps2.附件2鼓励进口的重要装备(增加参数版).pdf.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