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要求聚焦工业领域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要求,突破环保装备关键核心技术工艺以及配套零部件、材料、药剂等领域的技术瓶颈,应用后污染物控制优于国家污染排放相关标准要求,(二)推荐范围1.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装备,主要指工业生产、能源利用、交通运输、农业生产、城市精细化管理等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的减排技术及装备,主要指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废物等固体废物处理技术及装备,主要指大气、水、土壤、生态等要素领域的污染物以及噪声、温室气体的监测、检测技术及装备,主要指大气、水、固废等领域污染物处理时所使用的材料、催化剂、药剂、菌剂,主要指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中污染物控制、减轻和消除的技术及装备,9.环境污染防治设备专用零部件,主要指大气污染、水污染、固废处理等装备运行所必需的专用风机、水泵、阀门等零部件以及减少污染物泄漏的零部件,主要指处理大气污染、水污染、固废的同时,主要指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等新污染物有关监测、检测、溯源、减排、治理的技术及装备,二、申报程序请各市工信局会同生态环境局组织本地区环保技术装备研发和生产单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填报《环保技术装备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