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财政局团市委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咸宁市市级大学生创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咸财社发〔2020〕86号)文件要求,现对团市委大创中心申请预拨2025年上半年大学生创业工作经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5年5月12日—2025年5月18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通过电话或书面署名向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地点: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科(市人社局办公楼B918房间)电话:0715—8235686邮箱:xnjy2023@163.com附件:2025年大学生创业工作经费申请表2025年上半年大学生创业工作经费申请表.xlsx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