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从完善创新创业金融服务、加强社会民生领域金融服务、发展特色金融服务、推进粤港澳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开展跨境金融创新与交流、完善金融监管机制等方面提出30条重点举措,进一步强化金融对广州南沙和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附件: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支持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的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战略部署,按照《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和《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的要求,将南沙建设成为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金融创新功能的承载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重要节点,支持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创新票据贴现产品、增加票据融资支持,支持粤港澳三地院校在南沙建设高级金融学院、国际化金融研究机构,支持金融机构基于企业碳账户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支持企业和金融机构开展数字金融项目跨境合作,支持金融机构为航运企业提供高效便利的资金结算、存管、融资等金融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保理公司依法合规探索发展国际保理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充分利用自由贸易账户、境外机构境内账户等为境外机构提供国际结算、资金交易、全球授信、跨境资金管理等综合金融服务,探索以多种方式提升粤港澳大湾区保险服务便利化水平,高标准建设南沙国际金融岛、明珠金融创新集聚区、期货产业园等平台,构建适应南沙建设的金融监管创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