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盘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研究双凤镇封家湾和美乡村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及封家湾居委会民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审查事宜的会议纪要》(盘州农领办议〔2025〕2号)、《中共盘州市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双凤镇封家湾居委会民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相关指标的批复》(盘州乡振领发〔2025〕6号)文件,二、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执行《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办法》(黔农发〔2025〕3号)《盘州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限额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盘州财发〔2021〕8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州市政府性投资项目预、决(结)算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盘州府办发〔2022〕4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收集完整项目报账资料和建设资料,三、各单位职责(一)财政部门工作职责,及时审核项目业主单位报送的拨款依据(资料),按照直达资金支付管理工作要求,跟踪督促项目业主单位加快项目建设,督促项目业主单位按进度申请拨款,指导项目业主单位规范项目档案管理,(三)项目实施单位工作职责,确保东西部协作资金安全运行,下达的资金纳入项目实施单位预算指标,资金支付按照直达资金管理,并严格执行报账管理和财务核算,附件:双凤镇封家湾居委会民宿建设项目资金安排情况表附件:双凤镇封家湾居委会民宿建设项目资金安排情况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