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经信发〔2025〕24号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科技副总”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教委,每年选派60名专家人才担任企业“科技副总”,指导企业申报“科技副总”选派需求,征集的企业“科技副总”需求和技术创新难题信息,市教委和市科技局等相关单位征集科技人才信息,相关单位汇总需求匹配名单并发至市经济信息委,市经济信息委将需求匹配名单下发至各区县行业主管部门,市经济信息委下发“科技副总”入选通知,四、支持措施(一)选派人员在服务期内工作情况和取得的科研创新成果、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价值贡献,“科技副总”接收企业申报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点专项资金项目时,具体待遇由接收企业和“科技副总”自行协商,由市经济信息委会同各区县、派出单位和接收企业共同管理,(二)派出单位为选派人员和接收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支持选派人员服务企业,经派出单位、接收企业及“科技副总”协商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