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于近期开展2024年度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站补贴经费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对象经批准新设立的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设站单位须在首位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后方可申请,二、资助标准1.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5日期间批准设立的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按照每站30万元、15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2023年7月6日及以后批准设立的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晋升为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三、申报材料1.《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站补贴经费申请表》(附件),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2.县区初审:县区人社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受理并初审,对审核通过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站补贴经费申请表》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3.审核资助:市人社局组织开展审核工作,五、时间要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单位应于5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属县区人社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应于6月10日前完成审核并报送至市人社局,联系人:潘妍、叶学强联系电话:0551-63536511、63536378附件:附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站补贴经费申请表》.doc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