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合肥市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合政办〔2023〕7号)和《合肥市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认定及推广实施方案(试行)》(合科创委办〔2022〕16号)等文件精神,市科技局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合肥市第一批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以下简称“三新”产品)备案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条件合肥市“三新”产品是指在合肥市研发、生产,申请合肥市“三新”产品应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单位注册在合肥市内,3.申请单位拥有申请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5.申请产品符合国家和省、市对产品生产、销售的相关规定及特殊要求,6.已纳入《合肥市“三新”产品推广应用目录》中的产品不再纳入本次申报,二、申报材料1.《合肥市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认定申请书》,2.自主知识产权相关材料,2.县区科技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申请单位报送的申请材料组织开展材料初审和实地核查,填写《合肥市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认定推荐汇总表》(附件2),依据本办法对县区科技部门初审后的申请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和评审,纳入《合肥市“三新”产品推广应用目录》,2.本次仅开展合肥市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认定工作,附件1:合肥市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认定申请书.docx附件2:合肥市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认定推荐汇总表.docx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