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开展中藏医药种质资源保护、诊疗技术创新、健康产品开发等技术研发,二、支持方式(一)关键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1.基础研究计划,支持科研人员结合创新示范区建设实际需求及本通知支持方向,项目及资金相关管理参照《青海省科技计划揭榜挂帅制项目管理办法》执行,支持省内外先进科技成果在创新示范区引进转化,支持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创新主体在海南州联合组建创新平台,支持方式按照《青海省关于优化科技创新体系提升科技创新供给能力的若干政策措施》《青海省省级科技特派员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给予支持,支持科研人员结合创新示范区实际需求及本通知支持方向开展科技创新工作,三、申报要求(一)针对支持类别为关键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项目相关要求:1.项目申报单位条件:(1)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应是在青海省内注册并正常运营满1年以上,申报的科技项目需在海南州域内实施,申报单位(含合作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团队成员应无重复申报、多头申报、逾期未验收项目等科研不良信用行为,由2名相关领域高级职称科研人员推荐即可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特派员项目负责人具体申报要求参照《青海省科技特派员专项管理办法》执行,(二)针对支持类别为创新平台建设、创新人才培养、创新主体培育:申报要求均参照相关现行政策执行,五、申报方式(一)各项目申报单位须通过青海省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s://xmgl.qhkjt.net:8020/egrantweb/)注册并登录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