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1〕400号)、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县级公共就业服务场所建设规范>和<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规范的通知>》(川就局办〔2015〕21号)和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的通知》(泸人社发〔2013〕16号)等文件精神,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实地核实,并经公示无异议,泸州天道众合企业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符合就业见习基地条件,现予以公布,请符合条件就业见习基地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加强对本单位就业见习基地和就业见习人员的管理,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完善就业见习管理制度,积极开展高校毕业生、16-24周岁失业青年就业见习活动,为就业见习生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按时足月足额发放就业见习生活补助,落实见习生就业留用,确保就业见习工作顺利开展,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