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拟申报第三届海南省政府质量奖特别奖个人名单的公示根据《海南省质量强省建设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海南省政府质量奖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琼质强省办函〔2025〕3号)规定,我办组织开展第三届海南省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经广泛发动、自愿申报、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我办拟推荐中海油东方石化有限责任公司闫运平同志申报第三届海南省政府质量奖特别奖,现将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时间:2025年5月8日至5月14日,社会各界如对所公示的拟申报个人有异议,请于2021年5月14日前,以传真和信函等形式向东方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反馈,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地址:东方市永安东路38号办公楼3楼304室(市场监管局第二办公区)东方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5年5月8日(联系人:赵日良;电话:2550188918689892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