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报要求(一)申报单位条件1.申报单位须是在黄冈市区(黄州区、黄冈高新区、临空经济区、龙感湖管理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创新主体(包括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二)申报重大专项的单位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申报单位须为产值过亿元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3%或研发费用≥800万元,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4%或研发费用≥400万元,(三)申报重点项目的单位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申报单位为企业的,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3%或研发费用≥800万元,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4%或研发费用≥400万元,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5%且研发费用≥50万元,4.申报单位应具有与实施项目相匹配的资金筹措能力,(四)申报一般项目的单位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申报单位为企业的,3.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报单位为高校院所、科研机构、事业单位的,4.项目申报单位如有2023年之前(含2023年)未通过验收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超过项目验收时间未提供验收材料的项目,项目申报单位登录“黄冈市科技创新专项项目管理服务平台”(http://58.51.121.83:8088/portal/index.jsp),各推荐单位登录“黄冈市科技创新专项项目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择优推荐,并填写“2025年黄冈市市级技术攻关项目推荐汇总表”报政策法规与资源配置科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