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政策第二十二条支持绿色食品产业“双招双引”精神,经企业自主申报和实施,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了初验,并经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县发改委等部门查重比对,现将项目验收情况公示如下,最终以市级验收认定为准,具体见附表,公示时间:2025年3月10日-14日(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监督电话:0551-67720785、0551-67716418,附件:肥东县2024年度支持绿色食品产业“双招双引”项目公示表.xlsx肥东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3月10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