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招用中西部地区(已纳入我市人社局补贴对象的广东省劳务协作地区广西、贵州、西藏、新疆除外)脱贫人口,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费,按每人5000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吸纳就业补贴,现将2025年4月初审通过的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情况公示如下(见附表),如公示名单中存在被证实不符合拨付条件的,将予以剔除,实际补贴情况以最终拨付名单为准,举报电话:企石农林水务局:0769-86661012企石人社分局:0769-86733886公示时间: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9日(至少三个工作日)附件: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2025年4月单位名称:企石镇农林水务局2025年5月7日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公示文件期次:二2025年4月企业名称法人代表脱贫劳动力人员名册人数补贴金额东莞市欧若拉精密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张伟夏鼎立、陈进进、李红明、匡文雄420000元东莞市比迪电器有限公司林琼全刘彦兵15000元东莞市力博钢结构有限公司李小勇陆海峰1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