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科学技术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2016-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清算申报工作的通知》(鄂财建发〔2025〕39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要求,市经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组织有关技术和财务专家,按通知要求对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襄阳腾龙汽车有限公司提交的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申报资料分别进行了纸质资料核查,并对申报车辆进行监控平台随机抽查、现场抽取实车核查等多方面的审查,核定满足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申报要求的车辆2078辆,核定补助资金9353.9334万元,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核定车辆2077辆,涉及补助资金9335.9334万元,襄阳腾龙汽车有限公司核定车辆1辆,涉及补助资金18万元(详情见附件),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13日(共7天),如对公示的内容存在疑问和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襄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电话:0710-3240231传真:0710-3222874通信地址:襄阳市樊城区春园西路4号(邮编:441002)附件:2016-2020年度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车辆的审核汇总表襄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