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6日(此件主动公开)袁州区关于加快商务经济和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促进产业升级创新的部署要求,2.批发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上年度商品销售额达到2000万元(含)以上,奖励1万元,零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上年度商品销售额达到500万元(含)以上,奖励1万元,住宿餐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上年度营业额达到200万元(含)以上,奖励1万元奖励,年销售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智慧商圈单个项目奖励金额不超过1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智慧商店单个项目奖励金额不超过1万元,单个企业当年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标准如下:当年外贸出口10万美元(含)-100万美元(不含)、100万美元(含)-200万美元(不含)、200万美元(含)-500万美元(不含)、5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不含)、1000万美元(含)-2500万美元(不含)、2500万美元(含)-4000万美元(不含)、4000万美元(含)-1亿美元(不含)、1亿美元(含)-1.5亿美元(不含)、1.5亿美元(含)-2亿美元(不含)、2亿美元(含)-2.5亿美元(不含)、2.5亿美元(含)-3亿美元(不含)、3亿美元(含)以上的企业支持最高分别不超过1万元、2万元、5万元、13万元、30万元、75万元、120万元、300万元、450万元、620万元、800万元、1000万元,以下相同)达到50亿元(含)以上奖励20万元、30(含)-50亿元奖励10万元、10(含)-30亿元奖励5万元、1(含)-10亿元奖励2万元,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15亿元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1500万元奖励,五、奖励认定与兑现本政策执行每年度认定、兑现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