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入库要求(一)项目单位诚信经营,(二)项目应于2022年1月1日以后开始实施,项目实施地需在阳江市内,(四)项目应围绕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5个未来产业集群等重点领域开展建设,将符合要求的项目做好入库申报,于5月31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六份)、项目入库情况表、区域绩效目标表,落实项目管理主体责任,加强项目审核把关,对入库项目的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审计等负责,(二)积极配合开展验收(完工评价)和评审核查工作我局将按省要求开展项目完工评价和评审核查工作,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开展竞争性评审遴选和择优排序,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报送的入库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个(按我市现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数量12个的6%核算),确保我市项目入库工作顺利开展,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