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批复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名单的公示为推进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完善我省产业创新体系,依据《吉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试点方案(试行)》(吉工信科技〔2016〕468号)和《关于下发吉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计划(第五批)的通知》要求,经自愿申报、择优推荐培育、专家评审等环节,拟批复同意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牵头组建吉林省仿生机器人制造业创新中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吉林省工信厅书面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公示期:4月17日-4月23日联系电话:0431-88970710传真:0431-88904363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