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江阳区返乡创业农民工明星遴选工作的通知》(泸江农民工办〔2021〕8号)文件精神要求,在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镇层层推荐、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确定范才春等10人为2021年江阳区返乡创业农民工明星拟表扬对象,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扬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19日至25日,如对拟表扬对象有异议,请于5月25日18:00前,向区农民工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830-3751547传真:0830-3110464邮箱:18411956@qq.com通信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学院西路297号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民工服务中心邮政编码:646000附件:泸州市江阳区返乡创业明星拟遴选对象名单泸州市江阳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5月19日附件:泸州市江阳区2021年拟表扬返乡创业明星对象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