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对受理的6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核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13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公示的6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申报、审批的,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以单位名义举报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名义举报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我们对举报或反映情况的单位、个人给予保密,联系单位: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事项服务科、房地产市场监管科联系地址:市民中心、和平大道(中)134号邮政编码:453000咨询电话:3077349、3696568附件:新乡市2025年第3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核意见一览表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