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府属各单位:现将《广州开发区(黄埔区)加快推动内外贸发展促进新型消费扶持办法》印发给你们,(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建设和交通局、区商务局)第三条【支持贸易企业数字化转型】培育一批贸易数字化链主企业,(责任单位:区商务局)第四条【支持跨境贸易平台创新发展】支持企业通过自建平台方式,视企业培育、产业集聚等情况给予园区(基地)运营方每年最高300万元扶持,按照不高于该店项目投资总额的30%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扶持,按照不高于该店项目投资总额的30%给予最高200万元的扶持,按照不高于项目投资总额的30%给予最高200万元的扶持,按照不高于该店项目投资总额的30%给予最高50万元的扶持,(责任单位:区商务局)第十三条【支持居民服务、住宿餐饮行业发展】聚焦推动服务消费重点领域企业提升市场竞争力、拓展业务能力,单个年度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00万元以上的住宿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给予单个企业一年最高50万元的扶持,给予单个企业一年最高1000万元的扶持,给予单个企业一年最高50万元的扶持,给予单个企业一年最高1000万元的扶持,(责任单位:区商务局)第十六条【促进汽车内外贸联通】支持企业建设汽车贸易服务基地或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