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苏高企协办〔2025〕1号)要求,并按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和本通知要求自主编写完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避免因中介机构及出具的审计(鉴证)报告不符合《工作指引》规定影响认定结果,由认定机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企业仅需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一次性提交申报材料,申请企业承诺已经知晓省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告知全部内容,进入高企认定申报—新建申报材料—告知承诺制,(三)各区汇总1.各区科技局、无锡经开区经发局要指导企业登录“高企工作网”做好相关数据的填写、告知承诺制办理和附件上传工作,对现场核查中发现与申报材料不一致、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等情况的企业不得推荐上报,各区科技局及无锡经开区经发局会同同级财政、税务部门对企业在“高企工作网”中提交的申报材料,按以下分工开展审核工作:(1)各区科技部门做好审核申报企业的知识产权等情况,各区科技部门将《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企业知识产权有效性汇总审核表》(含电子版),四、工作要求(一)各区科技部门要高度重视高新技术企业推荐申报与服务工作,各区科技部门要加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等政策的宣传,须严格按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有关标准及要求编制提交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