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揭榜挂帅”榜单分为“产业类榜单”和“平台类榜单”,各部门负责各自榜单的揭榜等相关工作,四、“揭榜挂帅”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对单个项目拨付的专项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验收通过后拨付后续财政补助资金,后补助是指项目验收通过后拨付全部财政补助资金,六、申报条件:(一)支持符合条件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创新联合体等区域创新组织申报“揭榜挂帅”项目,财政补助最高不超过项目总投入资金,财政补助资金外拨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50%,公示时间和形式在相关揭榜挂帅实施细则中明确,项目实施时限一般为不超过3年,也可根据区政府相关专题会议要求调整项目实施期限,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合同书约定的目标任务,区相关部门分别组织项目验收工作,同一项目不重复立项并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