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企业申请条件(一)以一般贸易方式、边境贸易方式进口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发布的《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24年版)》(以下简称《目录》,或自非关联企业引进列入《目录》中的技术,需提供《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技术进口合同数据表》及银行出具的注明技术进口合同号的付汇凭证(复印件),需在申请报告中说明该项目符合《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24年版)》条目的序号并作符合条目要求的说明,申报时不需提交《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在申请表的“技术、商品参数”栏填写技术或重要装备的实际参数及参数所在申报材料中页码,提供列明参数的进口合同、技术文件或产品说明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企业更名的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证明材料,企业更名的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证明材料,(三)企业必须严格按随附的EXCEL表格样式填报《2025年进口贴息事项申报说明》和《2025年进口贴息事项申请表》,(四)《目录》中对进口产品有技术参数要求的,在《2025年进口贴息事项申请表》的“技术、商品参数”栏填写技术或重要装备的实际参数及参数所在申报材料中页码,提供列明参数的进口合同、技术文件或产品说明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果企业提交的进口合同中未列明商品技术参数的,申报产品应列入《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