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贵安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企业: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锚定“3533”重点产业集群目标,坚定不移大抓产业、主攻工业,更好发挥新型工业化作为经济发展的主引擎、“四化”建设的排头兵作用,根据《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我厅拟开展2026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专项资金申报类别根据工作安排,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管理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有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工信专项资金”)和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中小专项资金”),各有关企业和单位可根据资金支持重点,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专项进行申报,围绕重点产业发展要求,支持企业等创新主体聚焦推动工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关键节点面临的重大技术难题开展技术创新及成果转化,支持重点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和科研单位围绕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实施关键核心技术协同攻关,创建产业科技创新平台,支持企业等创新主体聚焦新产品开发,加强中试条件建设,提升中试验证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实施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推动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建设,支持中小企业打造新动能、攻坚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强化产业链配套能力,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结构调整,数字化、智能化和网络化改造,提高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三、专项资金基本申报条件(一)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息完整,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等社会信用良好;(三)申报项目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和地区发展规划以及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四、申报方式项目申报单位登陆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首页(http://gxt.guizhou.gov.cn/),点击“贵州省数字工信融合服务平台-项目申报”,选择拟申报的专项资金类别进行项目申报,根据申报指南要求对应填报相关资料,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大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政策宣传力度,锚定“六大产业基地”,认真梳理产业链长短板,组织推荐一批高质量谋划储备一批牵引性大项目、高效益好项目,以高质量项目推动产业结构加快优化,促进资金要素向优质项目配置,根据项目入库工作安排,各地要切实加快项目组织进度,务必于6月15日前将通过市(州)审核的项目提交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核,逾期未提交项目原则上不再纳入2026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范畴,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原则,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认真开展项目评审工作,重点审查申报主体经营是否正常、申报项目是否真实、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是否完整齐全且真实有效等;对在建项目要重点核查项目手续是否完备、已投入资金是否真实、项目建设内容与实际是否相符等,不符合规定的项目不得入库,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按照“项目申报和项目监管并重”的要求,负责对获资金支持的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资金申请报告和资金计划下达文件内容组织项目实施,持续抓好项目后续跟踪和过程监管,同时,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按要求做好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附件:1.2026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doc2.2026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doc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