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莆政办〔2021〕66号,决定开展第二届莆田市政府质量奖(2022-2023年)评审工作,有意向申报第二届莆田市政府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可向所在地县(区、管委会)市场监管部门提出预申报申请,预申报的企业或组织仅填报一式三份的《莆田市政府质量奖申报表》(附件1中的第1-8页),具备申报条件的企业或组织可向所在地县(区、管委会)市场监管部门提出正式申报申请,正式申报时必须填写完整的《莆田市政府质量奖申报表》及附件材料,(二)申报材料要求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或组织按规定要求如实填写《莆田市政府质量奖申报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表》),2.申报主体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一式五份),积极推动辖区或行业系统企业或组织申报参评莆田市市政府质量奖,整个评审工作时间安排详见(附件2)《第二届(2022-2023年)莆田市政府质量奖评审时间安排表》,督促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申报企业或组织的具体指导,以及实行卓越绩效管理成效不明显、自我评价报告内容未按照《卓越绩效评价准则》评审标准撰写、存在明显差距的,包括组织申报、资格审查工作情况(同时附当地生态环境、税务、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对书面征求意见的回函复印件)、本县(区、管委会)申报企业或组织汇总表(见附件4)、本县(区、管委会)申报企业或组织公示指标汇总表(见附件5),对上报不符合要求和自评报告存在与其他企业明显类似的申报材料,附件:1.《莆田市政府质量奖申报表》2.第二届(2022-2023年)莆田市政府质量奖评审时间安排表3.与本企业/组织申报第二届莆田市政府质量奖有关的咨询机构和咨询人员信息登记备案表4.第二届莆田市政府质量奖申报企业/组织汇总表5.第二届莆田市政府质量奖申报企业/组织公示指标汇总表莆田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2022年5月13日(此件主动公开)抄送: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