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2号),经审定,现将海口市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样件(共14件)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898-68522107、68533213邮政编码:570105通讯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公园路1号海口市民游客中心南楼一层海口市市场监管局审批办附件:1.琼食健广审(文)第271116-25083号2.琼食健广审(文)第271116-25084号3.琼食健广审(文)第271116-25085号4.琼食健广审(文)第271116-25086号5.琼食健广审(文)第271116-25087号6.琼食健广审(文)第271116-25088号7.琼食健广审(文)第271116-25089号8.琼食健广审(文)第271116-25090号9.琼食健广审(文)第271116-25091号10.琼食健广审(文)第271116-25092号11.琼食健广审(文)第271116-25093号12.琼食健广审(文)第271116-25094号13.琼食健广审(文)第271116-25095号14.琼食健广审(文)第271116-25096号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