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营口市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文件政策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开展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承担政府补贴项目的评估工作,请各有意向的培训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二、申报地点申报材料请提交至老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5室职建科,4.配备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以及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相关人员,5.具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理论培训场所和实训操作场地,6.政府补贴培训专业(工种)应在申请单位办学许可范围,具有与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内容包括:申请单位规模、开设职业(工种)、师资配备、培训能力、培训等级、主要就业方向、相关管理制度,4.理论培训场所和实训操作场地证明,包括办公、培训、实训场地自有或租赁的证明文件,租赁场地应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契约或合同、消防安全证明材料,5.具有法律效力的申请单位注册资本及经费来源、资产的证明文件,6.《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申请表》(见附件1),五、受理机构本次申报的受理机构为老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