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开展2025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按照国家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能效标准以及能效标杆水平、基准水平等要求,按照产品设备国家强制性能效标准以及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等要求,对纳入重点行业领域能效监察的企业开展电机、变压器、风机、泵、空压机、工业锅炉等工业设备节能监察,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督促企业淘汰达不到强制性能效标准限定值的低效设备,三是对2024年度工业节能监察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企业将开展“回头看”,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5〕1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国发〔2024〕12号),推动重点行业领域能效水平提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任务(一)重点行业领域能效监察,按照国家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能效标准以及能效标杆水平、基准水平等要求,按照产品设备国家强制性能效标准以及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等要求,对纳入重点行业领域能效监察的企业开展电机、变压器、风机、泵、空压机、工业锅炉等工业设备节能监察,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督促企业淘汰达不到强制性能效标准限定值的低效设备,(三)2024年度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监察,对2024年度工业节能监察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企业开展“回头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