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质延续范围和时限建筑业企业应于资质的有效期届满前提出延续申请,同本证书上所有“换领资质”项与“非换领资质”项可同时申请延续,也可分别申请延续,同时申请延续的,分别申请延续的,“换领资质”项或“非换领资质”项须分别一次性申请,不满足资质标准条件的资质项应及时办理注销,以免影响其他资质项的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不变,一律不予受理,经住房城乡建设部动态核查不符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的企业,经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动态核查不符合资质标准的企业,其资质延续仍由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办理,及时查阅具体操作指引,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5年4月18日关联稿件: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