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确定了2022年度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以下简称“科研基金”)立项选题,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一、申请人按照科研基金《项目指南》,填报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二、课题论证需依据《项目指南》进行,四、科研基金项目实行“双重管理”,即由科研基金管理办公室和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机构共同管理,立项课题项目需在9月15日之前提交阶段性成果(包括主要情况问题、基本观点和简要建议等),结项研究报告需在本年度11月底之前提交,具体结项材料请参阅《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成果评估指标体系(请登录网站www.dfczyj.com),如不能按时提交结项报告,基金管理办公室有权对立项课题进行撤项处理,六、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日期截至6月10日,并将本单位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含《项目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WORD电子文档,并电话告知基金管理办公室,邮编:110032附件:1.2022年度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指南2.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3.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4.2022年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管理办公室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