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领标准及申领资料(一)政策条款:《贵阳国家高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政策》第六条,对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提升予以支持: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前3个自然年度,申领标准:1.企业在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提升方面取得优秀成效: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前3个自然年度,2.企业在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提升方面取得良好成效: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前3个自然年度,申领资料:企业营业执照、知识产权证书及高企证书三项资料的复印件,(二)政策条款:《贵阳国家高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政策》第九条,每认定1家给予载体0.5万元奖励,申领资料:1.国家、省、市、区相关部门提供的双创载体的认定材料,(三)政策条款:《贵阳国家高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政策》第十条,鼓励企业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申领标准:申报高企受理名单以省科技厅官方公布为准,申领资料:企业营业执照、省科技厅申报高企受理回执单两项资料的复印件,申请单位加盖公章交至区科技创新局,由区科技创新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由区科技创新局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0851-84702707七、受理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关大道100号高新区管委会17楼附件:1.高新区高企后补助资金申请表(企业类)2.高新区高企后补助资金申请表(孵化载体类)3.《贵阳国家高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政策》(筑高新管发〔2023〕2号)4.《贵阳国家高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政策实施细则》(筑高新管发〔2024〕5号)附件下载:关于开展申报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区级政策兑现工作的通知附件包.zip高新区科技创新局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