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九届云南省民营经济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云工信中小〔2021〕326号)精神,经逐级推荐、审核把关、集体研究,第九届云南省民营经济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两审三公示”的程序要求,评选出了拟表彰的云南祥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97户优强民营企业、阮鸿献等100名优秀民营企业家、云南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等20个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先进单位、云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等10家中小企业服务示范机构,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5月19日至2022年5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实名方式、书面形式向第九届云南省民营经济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反映,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处:0871-63512721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直属机关纪委:0871-63512537通信地址:昆明市官渡区永安路37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处或直属机关纪委(邮编:650011),附件:1.第九届云南省优强民营企业拟表彰名单.doc2.第九届云南省优秀民营企业家拟表彰名单.doc3.第九届云南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先进单位.doc4.第九届云南省中小企业服务示范机构.doc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