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单位的专家不超过1人,原则上提名数量不限,被提名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应当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不能作为2025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由省奖励办分配提名项目数量,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情况需在网络提名截止前上传到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服务平台(https://kjt.hubei.gov.cn/jl/),二、提名书线上填写提名书是湖北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纸质提名书于初评公示后规定时间报送,不提交纸质提名书,提名项目数量和汇总表(附件3),3.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纸质提名书于初评公示后规定时间报送,不提交纸质提名书,2025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仍采取网上初评和会议复评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