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创业导师在创业指导、项目评估、政策咨询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四)在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创办或管理企业等方面有丰富经验或专业特长,二、创业导师选聘范围(一)大中专院校、科研机构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创新创业教学、研究的学者或专职从事创业指导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三)具有5年以上创业投资或企业管理经验,(四)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咨询、培训、创业孵化等机构从事创业指导相关服务5年以上的专业人员,(五)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教育、文旅、农业、林业、工商、税务、金融、法律、科技、商务、中小企业管理等部门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七)取得创业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人员,(八)其他从事创业指导服务相关人员,三、创业导师工作职责(一)为有创业意愿或处于创业初期的各类创业者提供项目策划、开业指导、项目评估、市场分析、经营管理、融资贷款、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创业导师征集工作,确保创业导师征集工作顺利完成,大力宣传创业导师征集工作,出具推荐意见后连同《三明市创业导师信息汇总表》(附件2)于4月15日前报送至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结合各县(市、区)推荐意见择优聘用创业导师,附件:1.三明市创业导师申请表2.三明市创业导师信息汇总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