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林业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司关于推荐特色生态旅游目的地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省特色生态旅游目的地推荐工作,应具备以下条件:(一)能提供高品质的自然观光、自然教育、生态体验、户外运动、森林康养、森林营地等生态旅游产品,(六)重点推荐新兴生态旅游目的地,包括推荐对象名称、管理单位、申报类别(见附件)、生态区位及特色资源(自然资源、自然景观、野生动植物及历史文化资源等)、主要生态旅游产品及服务、年度特色活动、服务能力和设施条件、年游客量及收入、位置(含坐标)及交通方式(含公共交通、自驾等),能反映景观资源和特色活动的已有视频素材,省自然资源厅将按照申报类别择优推荐不超过8处特色生态旅游目的地,联系电话:15053176826附件:特色生态旅游目的地申报类别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2025年4月24日附件特色生态旅游目的地申报类别一、自然观光类自然景观在全国或区域具有代表性、典型性或稀缺性,二、自然教育类围绕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自然遗迹、自然现象等内容开展教育,三、生态体验类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等景观资源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代表性,森林步道等户外运动场地设施完善,五、森林康养类气候适宜、森林面积大、森林覆盖率高、天然林比率高、生物多样性丰富、景观资源条件好,服务管理水平高,六、森林营地类自然景观优美,七、其他类其他具有鲜明特色和引领作用的生态旅游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