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全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的统筹指导,建立全过程管理规范,结合工作实际,区发展改革局开展了《龙华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深龙华府办规〔2023〕5号)的修订工作,目前已形成《龙华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及修订说明,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公示之日起30日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一、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中心B1903(龙华街道广场三路与清泉路交汇处),并在信封上注明“龙华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修改意见”字样,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fzhggj@szlhq.gov.cn,单位提出意见的,请在意见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意见的,请在意见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手写签名),附件:1.龙华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2.龙华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的修订说明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