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通知要求,现将“湖南嘉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20万吨固体废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予以公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电话:6372010(传真)附:娄环涟审〔2025〕11号关于湖南嘉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20万吨固体废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湖南嘉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你单位向我局提交的《年综合利用20万吨固体废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评文件)及相关附件收悉,现批复如下:一、湖南嘉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20万吨固体废物项目拟租用涟源市斗笠山镇双洞村闲置办公楼和厂房进行建设,项目建成后可年综合利用20万吨固体废物,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在全面落实项目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基础上,工业广场、进出主要运输道路和加工贮存场所的地面全面硬化,筛分、搅拌粉尘经收集处理后,外排污染物和厂界无组织废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要求,(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及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