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林下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实施方案的通知》(奉农〔2023〕91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林下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实施方案〉补充规定的通知》(奉农〔2024〕61号)和《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同意2023年度宁波市奉化区第一批林下经济申报项目立项的批复》(奉农〔2023〕163号)等文件精神,经经营主体申请、第三方单位审计、专家组验收等,核定宁波市奉化区伟忠家庭农场承建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总投资额为284.8144万元,核定总补助额为142.1072万元,该项目已预拨补助资金共计102.38万元,现下拨剩余补助资金40.0272万元(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4月25日至5月1日24时,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奉化区农业农村局,点击【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