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各部门、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管理、规范土地市场秩序、促进土地市场管理和资源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工作规程,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对高新区城镇基准地价进行了新一轮更新,现予公布,望认真遵照执行,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附件:1.青岛高新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表2.青岛高新区基准地价有关说明3.青岛高新区土地级别范围及基准地价图青岛高新区管委2025年4月16日附件:青岛高新区土地级别范围及基准地价图.zip附件1:青岛高新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表.docx附件2:青岛高新区基准地价有关说明.docx附件3:青岛高新区土地级别范围及基准地价图.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