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根据《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科技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聊政字〔2023〕11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5年聊城市高新技术企业奖补资金申报工作,有关要求如下:一、补助对象及补助标准(一)企业类奖补对象及标准对2024年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对复审通过认定的企业,给予5万元补助;对首次通过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受理但未通过认定的企业给予3万元补助,(二)孵化载体类奖补对象及标准申请奖补的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应具备以下条件:1.在聊城市境内注册,符合《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鲁科字〔2021〕48号)中奖补条件,二、申报流程(一)企业类申报流程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参考市科技局初步筛选的符合补助条件的名单(对不在名单中的企业也要仔细核实资格,审核企业拟奖补标准,形成《聊城市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推荐汇总表》(企业类),(二)孵化载体类申报流程1.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科技部门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孵化载体,以自愿申报原则填写《聊城市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申报表》(孵化载体类),2.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科技部门依照补助标准,对提出补助申请的孵化载体进行审核,汇总形成《聊城市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推荐汇总表》(孵化载体类),(二)请于5月10日前将推荐函及《聊城市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申报表》(孵化载体类)和《聊城市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推荐汇总表》(企业类、孵化载体类)及附件(各一式两份)报送市科技局,联系方式:市科技局高新科8378982附件:1.《聊城市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推荐汇总表(企业类)》2.《聊城市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申报表(孵化载体类)》3.《聊城市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推荐汇总表(孵化载体类)》附件.zip聊城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