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根据《佛山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试行)》(佛科〔2023〕26号),开展佛山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运营评价工作,(二)对于本次未参与运营评价的市级孵化载体,搜索“2024年度佛山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运营评价”专项进行申报,填写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后提交至单位管理员审核,单位管理员审核后提交至所在地的区科技管理部门进行审核,(二)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推荐,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对本辖区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提交至所属区科技管理部门,区科技管理部门核查纸质材料、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区科技管理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17:00,五、注意事项(一)申报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后,(二)申报单位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南海区南海区科技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3号南海科学馆A座102,附件:1.佛山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运营评价指标体系2.市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名单3.佛山市众创空间运营评价申报书(格式)4.佛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评价申报书(格式)5.真实性承诺函佛山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