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食品部分)转移支付2024年度绩效自评报告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5〕1号,我区对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的食品部分指标进行了自评,广西统筹中央转移支付和自治区自有资金安排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食品部分)总额为17782.60万元,中央下达广西食品监管补助资金4288万元,中央下达广西总体绩效目标为:不断完善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和抽样检验工作,(二)自治区自有资金及目标下达情况自治区财政资金(食品部分)安排13494.60万元,基层市场监管所食品监管能力建设经费1260万元,食品监管能力和监管执法经费2185.30万元,二、绩效情况分析(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食品监管补助资金全年资金总额17782.60万元,补助资金优先保障中央和地方食品监管任务的完成,及时下达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食品监管补助资金,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食品部分)全年调整金额0万元,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全区市场监管系统对2024年度食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精神进行了绩效自评,指标2:辖区内与补助资金相关的重大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事故发生数,统筹安排食品安全监管补助资金用于食品监管能力建设相关的仪器购置及运维、人员队伍建设等支出。